美國是全球最大的經濟體,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移民的貢獻。在美國尋求就業機會的外國人可以獲得多種簽證選擇,每種簽證都有各自的要求。本指南將深入探討最常見的美國工作簽證類型,概述每種簽證的資格標準和申請流程。此外,我們將討論這些簽證如何支持繼續推動美國經濟成功的多元化勞動力。
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
這些簽證是為計劃暫時在美國工作的個人設計的。通常,該流程始於未來雇主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交申請。在抵達美國之前,員工還必須申請相應的簽證。此類別包括各種類型的工作簽證,每種簽證適合不同類別的工人;詳細資訊可參考 USCIS 網站。此外,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和配偶必須在進入美國之前獲得自己的簽證。
以下是一些最常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型,適合那些希望在美國臨時工作的人。
H 簽證
H-1B 簽證:此類簽證專門針對從事專業或學術領域的個人,或具有獨特專業知識、擁有至少學士學位或同等工作經驗的個人。 H-1B 簽證的初始有效期通常為三年,可延長。
要取得此簽證,申請人必須具備:
1.美國雇主提供的需要專業知識的職位工作機會。相關專業學士或以上學位的證明。雇主出具的證明該職位缺乏合格美國候選人的文件。
H-2A 和 H-2B 簽證:這些簽證分別適用於農業(H-2A)和非農業部門(H-2B)的臨時季節工人。這些簽證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一年,並且是根據雇主面臨工作量暫時增加(無論是季節性還是高峰期)的需求而量身定制的。
H-3 簽證:此類簽證適用於尋求在各個領域接受培訓的個人,但不包括研究生醫學教育或任何形式的研究生醫學培訓。該簽證有利於那些需要在其本國無法獲得的培訓並將利用在美國學到的技能來在國外發展事業的非美國公民。它特別旨在滿足特殊教育培訓師和其他專業培訓人員的需求。
I 簽證
I 簽證專門針對國際媒體成員,包括記者、攝製組、編輯以及其他在印刷、廣播和電影等領域的外國機構工作的媒體專業人士。這些簽證頒發給總部設在外國的媒體的代表。通常情況下,只要簽證持有人仍在同一家公司從事同一媒體行業,I 簽證就可以無限期持有。
L 簽證
L 簽證方便跨國企業員工進行公司內部臨時調動。簽證類型分為兩種:L-1A 適用於高階主管和經理;L-1B 適用於具有專業知識的員工。 L-1A簽證的有效期限最初最長為三年,可以延長,而L-1B簽證的有效期限通常為一年。這兩種簽證類型都允許關鍵人員的策略性流動,以加強業務運作並促進公司內部的國際合作。這些簽證不僅促進了專業知識的跨境轉移,而且還允許關鍵員工在美國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從而有助於公司的全球擴張。
O 類簽證
O 類簽證專門發給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各個領域表現出非凡能力或成就的個人。此簽證類別也適用於陪同或協助這些傑出人才的人員,包括家庭成員和必要的支援人員。 O 類簽證承認並促進美國頂尖人才對各自領域的貢獻。
P 簽證
P 簽證發給來美國參加特定活動、比賽或表演的優秀運動員、藝術家和演藝人員以及他們的隨行人員。這些簽證是根據活動、旅遊或季節的持續時間量身定制的,為國際文化和體育活動提供靈活性和支持。此簽證類別有助於豐富美國的文化景觀,促進全球藝術和體育界的交流。抽動天賦。
R 簽證
R 簽證發給非移民宗教工作者,他們屬於美國具有官方非營利組織地位的宗教教派。 。該簽證允許宗教工作者在美國生活和履行職責,從而支持其社區的精神需求並促進其宗教組織的發展。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下的 TN 簽證
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規定,TN 簽證使符合資格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能夠暫時在美國從事專業級別的商業活動。這有利於跨國專業交流,加強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繫。
基於就業的永久居留權
美國每年向符合特定工作要求的技術工人及其配偶和子女發放約14萬張就業綠卡。透過教育、經驗和技能的合理結合,可以實現永久居留權,通常需要獲得勞工認證的美國雇主提供的工作機會。這項認證被稱為 ETA 表格 9089,即“永久就業認證申請”,用於確保由於該技能領域的美國工人短缺,確實需要外國工人,並且僱用外國工人不會對美國產生不利影響。的工資或就業。這個嚴格的流程強調了歡迎寶貴技能與保護當地勞動市場之間的平衡。
美國就業類簽證概述
類別 EB-1:第一優先簽證
EB-1 簽證專門頒發給在商業、學術、研究、藝術或體育等領域表現出「傑出能力」的個人。此類別不需要勞工認證。 EB-1 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有資格以 E-14 或 E-15 移民身分申請進入美國,前提是主申請人的 I-140(綠卡)申請已獲批准。
類別 EB-2:第二優先簽證
EB-2 簽證適用於擁有高級學位或同等學歷的專業人士、在其專業領域擁有至少十年經驗的人士或其工作服務於美國國家利益的個人。前兩類人需要勞工認證,但那些聲稱國家利益的人則不需要。家庭成員可以使用 E21 或 E22 表格申請進入美國,但前提是主申請人的 I-140 表格已獲批准。
類別 EB-3:第三優先簽證
EB-3 簽證適用於擁有至少學士學位的個人、技術工人以及已從美國雇主處獲得永久性工作機會的非技術勞工。勞工認證是 EB-3 下所有類別的先決條件。 EB-3 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可以透過為配偶或子女指定的表格申請進入美國,前提是主申請人的 I-140 表格已獲批准。
類別 EB-4:第四優先簽證
EB-4 簽證類別適用於多元化的申請人群體,包括某些宗教工作者、美國外交服務崗位的員工、國際組織的退休人員以及受美國法院監護的非公民未成年人。此簽證類別不需要勞工證明。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也可透過此類別申請入學。
類別 EB-5:第五優先簽證
EB-5 簽證屬於移民投資者計畫。投資者可以申請該計劃,即向一個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工作的新商業企業投資 180 萬美元,或在具有相同就業條件的目標就業領域投資 90 萬美元。這種簽證類型也不需要勞工證明,並且允許投資者及其家屬申請綠卡。
學生與交流訪客簽證
這些非移民簽證專門針對三類不同的群體:學術學生、職業學生、教育或文化交流計畫的參與者。每個類別都為來美國進行結構化學習或文化充實的外國人入境提供便利。
學術學生簽證(F 簽證)
這些簽證專門發給在經認可的美國機構進行學術研究的學生。 F-1 簽證持有者必須完成完整的學業並且可以從事有限的工作。在第一個學年期間,學生只能在校內工作,並遵守特定條件。
在此期限之後,F-1 學生可從事三類校外工作:
- 課程lar 實習培訓 (CPT)
- 可選實習培訓 (OPT),可以在畢業前或畢業後進行。
- STEM OPT 適用於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領域的學生。
對於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子女),F-2 簽證可提供必要的許可,而 F-3 簽證則適用於往返美國學習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國民。
職業學生簽證(M 簽證)
這些簽證專門針對在美國參加職業或非學術培訓課程的學生,不包括語言培訓,語言培訓需要 F 簽證。 M-2 簽證簽發給 M 簽證持有者的家庭成員,允許配偶和子女來美國與主要簽證持有者團聚。 p>
文化交流與學習簽證(J 簽證)
J-1 簽證
J-1 簽證適用於參加旨在促進文化交流的工作和學習交流計畫的個人。其中包括互惠生、夏令營輔導員、實習生和受訓人員等角色。為了獲得資格,參與者必須滿足幾項資格標準,包括英語能力。這些項目旨在透過實務經驗增進相互了解。
J-2 簽證
這些簽證發給 J-1 簽證持有人的家屬,允許配偶和子女在美國陪同或加入主要簽證持有人進行交流項目。
短期商務旅行簽證
這些簽證方便人們為了特定的商業相關目的短期前往美國。這些簽證適合參加會議、談判合約或進行遺產結算的個人,專門針對需要短暫訪問美國的活動而製定。目的是支持國際業務運營,而無需長期逗留。
B-1 商務訪問簽證
B-1簽證發給在美國從事短期商業活動的個人。這些簽證的有效期通常為 1 至 6 個月,可以再延長 6 個月,但總有效期超過 1 年的情況並不常見。此簽證允許的活動包括商業諮詢、參加專業會議或解決遺產。重要的是,B-1 簽證持有者的家庭成員不屬於此類簽證,如果他們希望前往美國,必須申請自己的 B-1 簽證。
關島和北馬裡亞納群島的 GB 臨時訪問簽證
這些簽證專門針對前往美國領土關島和北馬裡亞納群島的旅客,無論是商務還是休閒。申請人必須持有回程票,且停留時間不得超過45天。此簽證適合短期訪問,非常適合想要探索領土或進行短暫商務活動而不需要長期承諾的人士。
西孟加拉邦臨時商務與旅遊訪客簽證豁免計畫
根據簽證豁免計劃,西岸臨時商務訪客簽證允許美國國務院指定的 39 個指定國家的公民無需簽證即可進入美國進行商務或旅遊。此特權允許最多停留 90 天。該計劃旨在為短期訪問提供更便捷、更輕鬆的旅行安排,增強參與國與美國之間的經濟和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