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簽證的目的和好處是什麼?
EB-5 簽證,正式名稱為基於就業的第五優先投資者簽證,為符合特定標準的投資者提供永久居留權。此簽證不僅使主申請人受益,還可以使其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獲得綠卡。 EB-5 計畫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移民投資者計畫辦公室 (IPO) 監督,成立於 1990 年,旨在透過鼓勵創造就業機會和吸引外國投資來促進經濟發展。
EB-5 簽證處理時間表概覽
EB-5 簽證的處理時間可能有很大差異。初始申請涉及 I-526 表格,通常需要 47 到 71 個月才能完成。提交此表格後,申請人必須確定是否有可用的簽證名額;目前,EB-5 簽證名額沒有具體延遲。對於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申請人,透過領事處理獲得綠卡批准通常需要 4 到 6 個月。對於居住在美國的人來說,調整身分的途徑可能會有很大差異,處理時間從 7.5 個月到 45.5 個月不等,具體取決於特定的服務中心。
簽證費用
獲得 EB-5 投資者簽證的總支出從 4,020 美元到 4,900 美元不等,具體取決於申請人所在地。首先,所有申請人必須支付11,160美元的費用來提交I-526表格,即「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表」。在美國境外接受領事處理的申請人將另外繳納 345 美元的簽證申請處理費,總計達到 4,020 美元,這還不包括體檢費用(因國家而異)。在美國境內申請的人必須支付 1,440 美元來提交 I-485 表格,或“註冊永久居留或調整身份申請表”,另外還需支付 85 美元用於生物辨識服務,總計 4,900 美元。了解美國移民要求往往是複雜且令人困惑的。
要取得 EB-5 簽證,申請人必須符合兩個基本標準:
1.投資美國企業:投資必須達到或超過8 CFR§規定的最低金額; 204.6.
2.創造就業機會:申請人必須有意創造或保留至少 10 個可供美國工人就業的全職工作。
資本投資要求
要獲得 EB-5 簽證,投資必須投向 1990 年 11 月 29 日之後成立的企業。這可以透過購買來實現,從而使企業被視為新的商業企業,或透過重大重組或改組實現。或者,如果投資導致企業淨值或員工數量增加至少 40%,則該投資符合資格。
EB-5 簽證的商業和資本投資類型
必須對營利性公司進行投資才有資格獲得 EB-5 簽證計畫。可接受的業務結構類型包括:
- 公司
- 合資企業
- 商業信託
- 獨資經營
- 控股公司
- 合作夥伴關係
- 任何其他公有或私有實體
EB-5 簽證的資本投資可以有多種形式,包括:
- 現金
- 設備
- 庫存
- 其他有形財產
- 有擔保債務,但有一定限制
必須使用公平市場價值來計算 EB-5 簽證所需的投資金額,並且還必須滿足投資地點的特定要求。 2019 年11 月21 日之後提交的申請所需的最低投資額為180 萬美元,除非該投資是在目標就業區(TEA) 進行,該區域被定義為農村或高失業率地區,在這種情況下最低投資要求為90萬美元。 2019 年 11 月 21 日之前收到的申請的最低投資總額為 100 萬美元;然而,如果投資 TEA,最低投資額將降至 500,000 美元。
創造就業機會要求
EB-5 投資計畫的創造就業機會要求取決於企業的地理位置。在被指定為區域中心(旨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區域)的地區開展業務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直接或間接地滿足這些企業的就業創造要求。間接創造就業機會源自於企業對更廣泛的經濟活動的刺激,而直接創造就業機會則發生在企業直接僱用員工時。另一方面,投資者必須直接產生如果公司位於區域中心之外,則至少會新增 10 個工作機會。
EB-5 簽證計畫:為陷入困境的企業提供便利
EB-5 簽證計畫為「陷入困境的企業」的投資提供了特殊便利。如果一家企業已營運至少兩年,並且在提交 EB-5 申請之前的 12 到 24 個月內淨資產淨虧損至少 20%,則該企業符合陷入困境的條件。這些特殊規定為該計劃的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的標準提供了一定的彈性。
如何申請 EB-5 投資者簽證
第 1 步:提交初始申請
要開始申請 EB-5 投資者簽證,申請人必須先提交 I-526 表格(外國投資者移民申請)。提交的內容應包括支持以下標準的證據:
- 該投資是針對符合先前概述的資格要求的營利性企業進行的。如適用,該企業位於目標就業區 (TEA)。申請人將在企業營運中擔任管理職務。該企業將創造至少 10 個新的全職工作崗位,詳見就業創造要求。如果投資於陷入困境的企業,該企業將在申請獲得批准後的至少兩年內維持其投資前的就業水準。
EB-5 簽證核准後提交綠卡申請
第 2 步:開始綠卡申請
一旦 I-526 表格獲得批准,申請人即可繼續進行綠卡申請,具體申請取決於其當前的居住地。
對於海外申請人:領事處理
1.填寫 DS-260 表格(移民簽證和外國人登記申請表)。接受體檢。攜帶所有必需的文件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參加面試。
對於美國境內申請人:調整身分
1.提交 I-485 表格,申請註冊永久居留或調整身分。在許多情況下,參加面試是過程的一部分。
成功完成這些步驟後,申請人及其受扶養家庭成員將獲得有效期為兩年的有條件綠卡。此有條件狀態是確保滿足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的流程的一部分。
取消綠卡附加條件
步驟 3:申請解除條件
兩年的條件期過後,申請人必須採取行動取消綠卡上的條件。這涉及提交 I-829 表格,即投資者申請取消永久居民身分條件。此表格應在有條件綠卡到期前 90 天內提交。
在此過程中,申請人需要提供證明投資持續狀況的文件,例如:
- 該企業目前的員工人數。
- 企業在特定區域內的位置。
- 已持續投入業務的資本總額。
如成功解除條件,申請人將被授予合法永久居留權。此身分可提供有效期為 10 年的綠卡,之後需要續約才能維持合法永久居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