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单用于
处于不可入境状态的非移民可以使用该表格申请临时抵达美国的事先批准。
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国人可以使用此表格:
- 持有相应证件的不可入境非移民;
- T 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人;
- U 非移民身份的申请人。
注意:希望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 217 条的免签证计划 (VWP) 进入该国的申请人不应选择 I-192 表格。 VWP 州不允许入境的公民必须在美国领事馆申请非移民签证,并获得进入该国领土的批准。 查找相应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取有关如何根据 VWP 合法进入该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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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理此类申请:
- 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可受理审查办公室进行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决定。 在做出决定后,它会直接邮寄到申请人的地址。 官员们建议不早于提交表格之日起 90 天后就申请状态提出请求。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inquiry.waiver.aro@dhs.gov 和 attorneyinquiry.waiver.aro@dhs.gov(针对律师请求)在线提出请求。
- 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申请。 USCIS 审查提交的申请,并通过邮件向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发送通知和通过的决议。 与应用程序相关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他们的客户支持电话 1-800-375-5283 进行讨论。
I-192 表格基于 INA 的几个部分:
- 212(a) – 指定指定不可受理的理由;
- 212(d)(3)(A)(ii)、212(d)(13) 和 (14) - 提供设计表格所依据的规则和条例(有关申请 T 和 U 的人,可在联邦法规 (CFR) 第 8 编第 212.4(b)、212.16 和 212.17、214.11 和 214.14 部分中找到更多信息 签证)。
最后更新 04/27/23 06:13:09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