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的目的
如果您是任何交流计划的成员,您就有可能获得 J-1 或 J-2 签证。 这些项目的创建是为了交流文化和专业经验,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公民可以离开美国去另一个国家生活,而非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生活并发展他们的语言技能或学习新事物的原因 关于我们的文化。 这些签证的持有人可以留在美国,直到交换计划结束。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不能在完成此计划后两年内返回美国。 但是,在法律上有可能克服这一禁令。
特别说明
如果您之前持有 J-1 和 J-2 签证,并且想在交换计划结束后两年内访问美国,则必须提交 USCIS 表格 I-612(申请豁免 外国居留要求(根据修订后的《移民和国籍法》第 212(e) 条)以取消此限制。
在哪里归档
如果您提交 I-612 表格是因为: |
将您的表格邮寄至: |
- 您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遇到特别困难;
- 您认为返回您的国籍国或最后居住地会使您因种族、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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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美国邮政服务:
USCIS 加州服务中心 I-612 单元 P.O. 30112 号信箱 拉古纳尼格,CA 92607-0112
对于快递或快递:
USCIS 加州服务中心 24000 Avila Rd. 2nd Floor, Room 2312 Laguna Niguel, CA 9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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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收到了来自感兴趣的美国政府机构的请求;
- 您收到来自您的国籍国或最后外国居住地的书面声明,表明它不反对豁免; 或
- 美国国务院的公共卫生部门或同等机构向美国国务院发出请求,要求您在医疗服务匮乏的地区工作(康拉德豁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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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网站上列出的地址。 |
不要忘记在您的表格上签名! 我们将拒绝并退回任何未签名的表格。
Download Form I-612
下载说明 I-612 表格 | 申请豁免外国居住要求(根据经修订的移民和国籍法第 212(e) 条)
指示
I-612 表格 | 申请豁免外国居住要求(根据经修订的移民和国籍法第 212(e) 条)
最后更新
05/14/23 08:13:57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