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3 和 K-4 是非移民签证。 它们的创建是为了让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留在美国,同时等待 USCIS 批准 I-130 表格 或移民签证。
这两种签证都允许美国公民的外国妻子(丈夫)及其子女以非移民身份来美国。 这样,他们就可以全家一起等待移民签证。 这些类型的签证是由美国政府创建的,目的是减少配偶单独等待批准的时间。 另一个好消息是,K-3签证允许来自国外的配偶在美国工作,获得工作许可后成为可能。 美国公民的妻子(丈夫)和他们的孩子可以跳过申请K签证。 他们可以在本国逗留期间立即申请移民签证。
K-3 签证申请人必须:
- 是美国公民的配偶。 应提交法律文件作为他们结婚的证明;
- 填写完整的I-693在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时的表格;
- 是 K-3 签证申请人或持有人的未婚未成年子女;
- 在领事馆申请签证时填写完整的 I-693 表格;
美国公民必须提交 I-130 允许其妻子(丈夫)和未成年未成年子女来美国的申请表
K 签证不提供移民身份。 要在美国居住期间获得它,K-3 签证持有人应提交调整永久居留申请 (I-485 表格)。 K-4 签证持有人也应提交此表格。 一旦两种形式都获得批准,K 签证持有人将成为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并获得绿卡。 之后,美国公民的妻子(丈夫)和子女可以申请移民身份并在美国等待面试。为了获得工作许可,他们应该完成就业许可申请(I-765 表格). 它必须与 I-485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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